轉自: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滄市住建〔2019〕121號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轉發省住建廳《關于切實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房管局)、建設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關于切實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冀建傳真〔2019〕45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相關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腳手架、基礎開挖、基坑支護管溝開挖和支護,特別是危大工程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塔吊、施工電梯、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垂直運輸設備的排查和管理,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按規定設置避雷裝置。加強對施工現場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危險的隱患排查,特別要對工人宿舍、廚房、辦公室、倉庫墻等臨時搭設設施重點排查,對難以保證人身安全的臨時搭設設施,要及時撤出人員并予以拆除。加強對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加強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漏電保護器設置和外電防護的檢查,確保用電符合規范要求。
二、加強房屋安全防汛工作。對城區各類危舊房屋和公共建筑進行重點排查,摸清情況,并督促對危舊房屋采取應急措施。落實房屋防汛安全責任制,對重點危舊房屋做到責任到人、防范措施到位。同時,要對危舊房屋周邊進行檢查,防止因大雨造成周邊樹木、廣告牌等高聳物傾倒等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
三、做好應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肅值守紀律,堅決杜絕脫崗、漏崗以及遲報、漏報和瞞報現象的發生。相關人員手機要保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遇有突發事件或緊急重大情況,要及時準確報送信息,迅速協調各方力量,在第一時間科學、合理、有效應對。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