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應急管理廳取消10項有關特種作業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證明事項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和《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有關精神,省應急管理廳下發“冀應急〔2018〕10號”文,自2018年12月4日起,取消了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健康證明等5項特種作業證明事項以及資格證書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執業證等5項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明事項,調整為行政相對人承諾或者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內部核查。新規定的推出,預計全省每年可為行政相對人累計減負5000萬元以上,從而減輕了行政相對人負擔,提高了行政辦公效率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