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滄州市人民政府
提示:近日,我市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房地產開發領域違法建設防控治理長效機制的意見》,從構建防控體系、健全責任機制、加大懲戒力度三個方面,提出了14條具體措施,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建立了橫向、縱向監管體系,對新增違法建設實施“零容忍”,堅決根治房地產開發違法占地、違法建設、違法銷售行為,維護健康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1 統一違法建設防控范圍
近日,我市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房地產開發領域違法建設防控治理長效機制的意見》,提出了14條具體借施。《意見》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將本轄區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所有新增用于銷售的居住、商業、旅游、教育、養老等類項目(包括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等項目),統一納入違法建設防控范圍,對各類開發建設行為中存在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違法預售等違法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杜絕隱患。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落實《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管責任,尤其是對集體土地上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國有土地上違法售房的行為加大監督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查處,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責任制、行政問責制。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相關規劃為依據,加強土地管理、規劃管理、施工管理、銷售管理,深入推進房地產開發違法建設聯合防控、綜合治理。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對違法占地行為的查處;城管部門負責對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進行查處;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進行查處;住建部門負責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進行查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住建、發改、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負責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全市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做好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和考核。
2 建立橫向和縱向監管體系
在我市范圍內,建立橫向監管體系。縣級以上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住建等部門依法承擔行業監管職責,要對項目開展經常性的日常巡查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對未取得供地手續、規劃手續的相關違法行為作出處置和行政處罰;城管、住建、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根據職權實際劃轉情況,負責對未取得施工、銷售許可或違反許可規定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置和行政處罰。
在縱向監管體系方面,村(居)、鄉(鎮、街)、轄區政府都要堅持“守土有責”,負責組織好本轄區范圍內的巡查工作。各級巡查主體都要將每個區域單元的巡查責任具體到人,建立具體巡查人員和分包領導臺賬。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數字化管理平臺等技術手段,快速發現新增違法建設。加強社會監督,暢通信函、電話、電子郵箱、手機APP、微信等投訴舉報渠道。巡查責任人發現并確定違法建設行為的,要在第一時間予以制止,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執法職能的要立即予以查處。
3 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對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糾正,實施頂格裁量、嚴厲處罰。各級有關部門要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將違法企業以及為違法項目提供服務的建筑施工、渣土運輸等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記入“黑名單”。凡記入“黑名單”的企業和人員,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律實施不低于5年的市場禁入措施。
對新發生的違法項目,要倒查監管部門和項目所在地村、鄉、轄區政府的責任,嚴肅問責。對在日常監管工作中不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不及時移交違法線索、不及時制止違法建設,對違法建設行為避重就輕、隨意減輕處罰或不記入“黑名單”或干預、插手項目開發的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從事違法建設或為違法項目提供設計、施工、監理、供水、供電、渣土運輸等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中的負有責任的黨員干部,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對落實屬地主體責任不到位的縣(市、區),要啟動對當地政府主要領導及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