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取消特種作業和注冊安全工程師有關證明事項的通知
冀應急〔2018〕10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監管局,雄安新區安全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和《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有關精神,省廳決定,自2018年12月4日起,取消由部門規章設定的5項特種作業證明事項、5項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明事項(見附件),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并將此文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和考試機構。
附件:
1.特種作業有關證明事項取消目錄
2.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明事項取消目錄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