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決定開展第一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實施情況評估
為充分發揮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示范作用,梳理成功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建筑,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決定開展第一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實施情況評估工作,并于11月19日發出《通知》 ?!锻ㄖ访鞔_了評估對象、評估依據、評估原則、評估內容、評估組織五方面要求。
此次評估對象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認定第一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函》(建辦科函〔2017〕771號)認定的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其示范城市依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和示范城市實施方案評估;產業基地依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和產業基地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
《通知》明確要堅持三項評估原則:一要公正客觀原則。評估工作要堅持以客觀事實為基礎,實事求是地對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進行獨立評估,做出公正客觀的結論。 一要科學嚴謹原則。評估工作要采取科學的評價方法,把材料審核、日常監管和實地抽查相結合,準確反映示范工作的成效,保證評估結果的科學性。三要注重實效原則。評估注重考察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是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裝配式建筑規?;l展。
《通知》明確評估內容范圍包括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
關于示范城市:一是本地區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文件和《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實施方案》提出的階段性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二是《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實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務和各項工作按計劃開展情況;三是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四是裝配式建筑相關的管理機制;五是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情況;六是本地區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近三年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質量事故情況。
關于產業基地:一是產業基地申報時提交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階段性工作目標執行情況;二是編制工作計劃情況及按計劃執行情況;三是不同類型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能力建設情況;四是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情況;五是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質量事故等方面情況;六是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部品部件產品應用、國家或省部級裝配式建筑相關科研項目完成情況。
《通知》明確,此次評估組織是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評估工作。其主要負責四項工作:
一是組織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開展自評。
二是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行政區內的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工作自評材料和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形成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檢查報告。檢查報告內容包括:示范工作推進的總體情況,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對轄區內各個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考核結論。重點檢查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工作自評材料的完備性和真實性,于12月15日前將檢查報告及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評估相關材料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三是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抽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會同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對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方式為文件資料審核和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四是形成評估結果。評估合格的城市和企業繼續認定為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評估不合格的城市和企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認定。
摘自:住建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