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建筑施工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建設局),各建筑施工企業:
為加強對全市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行為,市住建局決定于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對全市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次檢查市本級核發建筑施工資質企業(除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以外的其他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及施工勞務資質),按不少于企業總量的10%進行檢查。
二、檢查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7年7月1日修訂)第十三條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第22號令)第三、十一、二十四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
三、檢查內容
檢查企業資質情況及市場行為,其中企業資質情況主要檢查企業資產(企業凈資產和標準要求的廠房)、主要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情況、企業辦公場所、工程技術裝備及市場行為情況。市場行為檢查企業2018年以來是否存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情形。
四、組織安排
本次檢查由市住建局建筑市場監管科組織,市稽查大隊配合,共同成立檢查組。
五、檢查程序
9月上旬,各企業對照核查內容及資質等級標準進行自查,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市住建局組織開展檢查。
六、檢查結論
檢查組按照企業資質及市場行為對企業進行檢查并評價,評價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
在資質及市場行為檢查中,企業檢查內容達到檢查標準的,評價結果為合格;檢查內容未達到檢查標準或未按相關要求參加檢查、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虛假證明資料的,評價結果為不合格。
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應當限期整改(視情一至三個月),到期后由檢查組重新核定,如經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由檢查組將檢查結果移交資質審批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企業在整改期間不得申請新資質。
七、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建局、建設局做好本次檢查各項配合工作,并分別指定1名工作人員作為本次檢查工作聯絡員。聯絡人員名單(姓名、單位及職務、電話)于9月10日前報送至我局建筑市場監管科(郵箱czszjjjgk@163.com;傳真8698238;電話8698238)。
(二)檢查采取現場查閱資料,實地查看企業辦公場所、項目等方式進行。各建筑業企業要按照《通知》要求,積極配合檢查工作,按照檢查要求提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業績等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三)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黨風廉政相關工作要求,以優良的作風開展檢查工作。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