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巡查及省結構優質工程抽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若干措施》要求,強化層級質量監管,促進全省工程質量水平持續穩步提升,決定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質量巡查及省結構優質工程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0年6月2日至6月20日。
二、工程質量巡查
(一)巡查范圍和數量
1.巡查范圍:我省行政區域內所有注冊在監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重點檢查“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大型公建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檢查橋梁、道路等工程。
2.巡查工程數量:以設區市中心城區工程為重點,原則上每次巡查縣(市、區)數量不少于設區市所轄縣(市、區)數量的1/6,三年實現省級巡查縣(市、區)全覆蓋。本次巡查各設區市中心城區、雄安新區抽查2項單位工程,其中1個房屋建筑工程和1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抽查1項房屋建筑工程)。定州、辛集市及其他受檢縣(市、區)抽查1項單位工程。
(二)巡查主要內容
1.主管部門質量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一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相關規定情況,《河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試行)》落實情況;二是工程質量巡查暗訪工作部署和開展情況,發現質量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情況;三是監督人員履行質量監督職責及監督檔案整理情況;四是各地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質量排查工作開展情況等。
2.工程施工質量:一是受檢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質量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二是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場驗收及復檢情況;三是施工作業面施工安裝質量及常見問題防治情況;四是抽測主要進場原材料、混凝土構件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和幾何尺寸等質量情況;五是工程技術資料質量情況等。
(三)巡查程序
1.確定受檢工程。駐廳紀檢組確定受檢工程或依據受檢市、縣提供工程臺賬隨機抽取受檢工程。
2.實地檢查。巡查組抽查工程實體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如實記錄檢查結果,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下發執法文書。
3.集中反饋檢查情況。各市檢查結束后,巡查組向受檢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集中反饋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普遍問題,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4.印發全省通報。對各市工程質量監管情況、檢查發現受檢工程的主要質量問題及相關責任單位予以通報。
三、省結構優質工程抽查
(一)抽查范圍
1.各市已復查通過的創建工程。
2.列入省結構優質工程創建計劃結構在施工的工程。
(二)抽查內容
施工過程抽查內容主要包括:進場主要原材料質量及地基、鋼筋、混凝土、砌體工程施工質量和質量控制資料等;主體完工抽查內容主要包括:觀感質量、結構尺寸偏差和質量控制資料等。
四、檢查分組
檢查共分4組,每組6-7人(組長1人,聯絡員1-2人,質量專家2人,檢測專家2人)。
第一組:石家莊、邯鄲、邢臺、辛集市
組 長:馬益福,聯絡員:蔣定斌 陳 石
第二組:雄安新區,滄州、衡水、定州市
組 長:張家文,聯絡員:王國棟
第三組:保定、廊坊、張家口市
組 長:王嘯天,聯絡員:石 浩
第四組:唐山、承德、秦皇島市
組 長:齊永波,聯絡員:王京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準備書面總結材料(包括本地區工程質量總體情況、質量巡查暗訪工程開展情況、質量監管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下步工作建議等),配備協助檢測人員,提供檢測儀器(回彈儀、鋼筋掃描儀等)和記錄表格,并及時通知受檢工程涉及的建設、施工、監理、質量檢測機構等項目負責人按時到場迎檢。
(二)巡查組下發《建設工程質量巡查(檢查)整改建議書》的,由工程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巡查組下發《核查處理建議書》的,工程所在地市級行政處罰實施部門及時調查處理,嚴格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處罰,并按規定時限將整改回復資料和調查處理結果(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罰款憑證等證明材料)書面報告巡查組。逾期不報且無正當理由的,我廳將下發督辦函,抄送市政府,并提出追責建議。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黨風廉政的各項要求,不得安排與檢查工作無關的活動。巡查組成員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以權謀私,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單獨行動。
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相關工作事宜,并于2020年5月22日12:00前將聯絡人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我廳。
聯系人:王國棟 電話:0311-87805279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