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供2019年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評價佐證材料的函
各市(含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定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為進一步強化各市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全面、客觀評價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按照工作安排,根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與城市道路揚塵整治工作評價辦法>通知》(以下簡稱《評價辦法》)規定,我廳擬對各市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在全省通報。依據《評價辦法》,我們將從安排部署、各市安排督導檢查、重污染天氣應對、信息報送、全省督導檢查“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落實情況和其他部門檢查情況等六個方面進行評價。請各市提供對市本級和縣(市、區)安排督導檢查情況、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等方面的佐證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12點前將有關佐證材料(詳見附件1)復印件(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郵箱hbsajb87803847@126.com。
聯系人:陳朝暉 0311-87905003
附件:1.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評價佐證材料清單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與城市道路揚塵整治工作評價辦法(冀建安〔2018〕37號)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