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將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的建筑市場主體列入“黑名單”的函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綜合執法局: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充分發揮企業信用懲戒作用,根據《河北省建筑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請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及時將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的建筑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納入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應記入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的情形
自2019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同一工程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處罰的建筑市場主體。
二、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記入信用信息系統 “黑名單”的原則
按照“誰監管、誰采集,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記入信用信息系統實行分級負責和項目屬地監管的原則。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落實記入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的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確保將應當記入情形和范圍的建筑市場主體及時列入“黑名單”。
(二)請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時將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符合記入“黑名單”情形和范圍的建筑市場主體記入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對應當記入而未記入的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我廳將責令限期整改,并約談分管負責人,情節嚴重的予以全省通報。
(三)各市建設主管部門務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首次記入“黑名單”的工作,12月27日前將首次記入“黑名單”的有關情況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繳款書復印件、“黑名單”詳細報表(詳見附件)電子版及蓋章后的掃描件匯總后報送我廳。請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建立行政處罰臺賬,及時將符合“黑名單”情形的建筑市場主體記入系統并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于每月底前報送我廳。
報送郵箱:hbsajb87803847@126.com
聯 系 人:李江濤 0311-87803847
陳朝暉 0311-87905003
附件:因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控不力記入“黑名單”的建筑市場主體情況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3日